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
《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