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发布日期 : 2018-07-09

评价单位委托
被评价单位通过口头或书面向我单位提出安全评价委托,并提供安全评价实施过程的相关资料

签订委托受理书
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情况,并进行合同评审前的报价工作,达成初步意向。

初步调查
我单位达成初步意向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初步调查,现场调查人出具书面的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反映企业的书面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及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与被评价单位沟通协商,决定是否进入合同评审程序。

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由我单位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程序在初步调查完成并与被评价单位沟通协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合同签订
合同评审确认可行后,由评价部负责人负责与被评价单位签订安全评价合同书,明确评价类型、评价要求、评价范围、合同金额、完成时间、保密事项、双方责任等。

准备阶段
1、由评价部负责人根据受理评价项目的情况,确定项目组成员及项目负责人人选。
2、由公司经理(或代理人)签发安全评价任务书。
3、项目组根据评价任务书的时间等要求,及时到现场了解和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工程、系统的技术资料。并填写现场调查表。

评价大纲评审
评价大纲的评审由我单位组织实施。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由安全评价项目组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在合同时间内进行编制,并向被评价单位报告评价报告编制的时间进度。

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核
安全评价报告由我单位组织进行,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核分为三个阶段:
1、评价报告的校核
项目组长对项目组成员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内容进行校核,并填写安全评价报告审核表。
2、技术负责人审核
由项目组长将送审稿送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填写安全评价报告审定表。
3、专家评审
根据外聘技术专家管理制度确定相应的专家,组成安全评价报告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的评审稿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修改评价报告
项目组根据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专家评审意见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安全评价报告的最终版本。

报告的批准
由项目组长将安全评价报告最终版本、评审意见和安全评价报告审批表一起送单位负责人批准。

报告送委托方
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的安全评价报告由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委托方来领取安全评价报告。委托方如委托其他人员代领的,应有委托书并经确认后,方可发送安全评价报告。如委托方委托项目组送交的,由项目组代理相关手续并及时送达委托方。

跟踪服务
委托方对评价报告中涉及的整改意见或建议进行整改落实,并形成整改情况汇总书面材料送达项目组后,项目组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对委托方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整改到位后出具整改确认报告。整改确认报告要明确委托方整改后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