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66 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二○○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