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