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二00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