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2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已经 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