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二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考评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5-08-07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大队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九地〔2014〕107号浙核二六二〔2014〕107号) 、《关于印发<大队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检查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九地〔2015〕5 号浙核二六二〔2015〕5 号)、《关于印发<核工业井巷建设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检查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核井发〔2015〕98号)的有关规定,在2015年二季度对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检查的基础上,经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检查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自营类季度标化建设先进项目:江苏田湾核电项目部,授予流动红旗一面,给予通报表扬及2000元奖励;

自营类季度标化建设黄牌项目:椒江人防0901工程项目部、独流入海丽水市大溪治理补充工程2标段项目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季度绩效考核中直接扣2分。

非自营类季度标化建设先进项目:宁波鄞州区滨海二期塘渣填筑工程,授予流动红旗一面,给予通报表扬及1000元奖励;

非自营类季度标化建设黄牌项目:天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苍山处理站工程项目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季度绩效考核中直接扣1分。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季度标化建设先进项目能够再接再厉,继续保持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强劲势头。受到通报批评的项目班子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借鉴学习季度标化建设先进项目经验,在三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进程中迎头赶上,全面推进公司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进程。

核工业井巷建设公司

2015年7月7日